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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税务局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办督查。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邢亚光  党委书记、局长

岳文涵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孟澜博  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亚罗  党委委员、副局长

樊晓娟  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亮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税收宣传工作。

法制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股。负责纳税服务工作;参与税收宣传工作。

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财务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党委纪检组。负责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91255
石龙区人民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