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13日印发了《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 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要素支撑保障能力,促进石龙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29 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2〕43号)文件。
三、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意后,经相关领导批示后印发。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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