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了《关于石龙区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方案)》(以下简称《通知(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筑牢“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项目建设,提高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参考《平顶山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制定意义
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我区“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符合我区工作实际。
三、重点举措
1.聚焦实现“两个确保”,推进“十大战略”,突出“六新”,以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将符合省、市、区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要求的高质量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活动滚动推进。
2.纳入省市“三个一批”活动项目的投资规模,原则上:以制造业不低于3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1亿元),重大基础设施不低于10亿元,现代服务业不低于5亿元,社会民生事业项目不低于2亿元为导向,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性强的项目,标准可以再降低。其它项目可以纳入区“三个一批”项目库(年度重点项目),接续推进。
3.以推动有效投资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为目标,把产业类签约项目履约、履约项目开工、开工项目投产、投产项目达效以及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类项目的开工、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4.“三个一批”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将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不再作为相关单位的硬性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制定评分办法(百分制评分)如下:
(一)项目谋划(该项最高得10分)
按照《石龙区项目谋划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计算得分后,折合成相应分数计入年终总分。
(二)投资规模(该项最高得10分)
新建项目指项目计划总投资,续建项目指年度投资目标,依单个项目分别计分:
1.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得1分;
2.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至5000万(含5000万)得2分;
3.单个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至1亿元(含1亿元)得3分;
4.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至3亿元(含3亿元)得5分;
5.单个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增加1分。
(三)优势产业(该项最高得10分)
结合我区实际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引进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类项目,依单个项目分别计分:
1.先进制造业项目得3分/个;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得5分/个;
3.“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性强的项目得5分/个;
4.现代服务业项目得2分/个;
5.石龙区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得2分/个。
(四)项目入库(该项最高得20分)
1.项目(或成为打捆包装大项目的子项目)被申报认定为河南省重点项目的,得5分/个;被申报认定为市重点项目的,得2分/个。
2.项目(或成为打捆包装大项目的子项目)被申报认定为河南省“三个一批”项目,并进入河南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得3分/个。
3.项目录入统计系统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依单个项目分别计分:①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得1分/个;②项目总投资在1000至5000万(含5000万)得2分/个;③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至1亿元(含1亿元)得3分;④项目总投资在1至3亿元(含3亿元)得5分/个;⑤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亿元增加1分/个。
(五)项目实施(该项最高得50分)
1.根据单个项目实施情况:签约项目履约(或谋划项目立项)得2分/个,履约(或谋划)项目开工得3分/个,开工项目投产(或建成)得2分/个,投产项目达效(或投用)得3分/个。
2.根据单位分包所有项目年度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排出名次。单位排名位于前20%名次的,评为优秀,得25分;单位排名位于后20%名次的,评为一般,得10分;位于优秀和一般之间的单位评为良好,得15分。
3.结合我区“万人助万企”活动,根据项目责任单位协调服务、报送项目形象进度等情况:按我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认定结果,每帮助项目方协调解决一个问题并得到满意评价的得1分;每季度按通知要求报送项目形象进度等信息的得2分。(该项全年最高得15分)。
(六)加减分项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分。“签约一批”项目中,有引进计划投资在20亿元(含)以上市外各类资金并有实际资金到位的项目,年度总成绩加5分/个。
2.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河南省“三个一批”项目后,该项目的原有得分一并减除。
每年年底,对我区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进行年终考核,并对全区各单位排出名次,实施奖惩。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发改委
解读人:陈学民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5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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