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5月7日印发了《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为使本《通知》内容全面、可操作,征求了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了区政府办公室的审核。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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