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2月1日印发了《印发2023 年森林石龙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结合《平顶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全区2022年冬季至2023年春季村庄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二、制定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生态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全区生态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林业生态功能等级,优化全区人居环境,提升城乡总体形象,建设美丽石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三、重点举措
城区公园绿地及各类道路补植补造、村庄绿化提升工作、河道绿化工作、矿山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
四、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投入,多元融资;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706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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